案例手記-書面合同和收貨憑據都無,楊律師仍能贏官司收回欠款
現實中,許多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有時礙于朋友情面,有時急于貨物脫手,有時過于自信,導致發生糾紛時,因缺乏關鍵的書面證據而難以維權的局面。這時候,一定要找專業律師幫您才能起到關鍵作用,下面的案例就是這樣,
案件基本情況:2020年期間,個體經營戶孫先生通過老同學的生日聚會上認識了某連鎖餐廳的法定代表人,后來基于對王老板的信任,在事前沒有簽訂任何書面合同的情形下,相信了該公司采購總監王老板表弟的話,隨后根據王老板表弟的要求,為其收購了約陸續供應了蔬菜鮮肉等食材,出貨后,也未及時要餐廳方面出具書面收貨憑證。在隨后的一段時間里,對方王老板表弟通過公司賬戶和個人賬戶支付了部分貨款,但仍有361000余元的貨款沒有收回,對方拒絕出具結算憑證。
律師工作情況:孫先生通過朋友介紹天津勝煜達律所主任楊德明律師在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方面有多年經驗就找到了楊德明律師,楊律師接案后,經過全面梳理,發現在書面合同,收貨憑據或者結算單雙無的情況下,很難證明貨物的數量、單價等關鍵問題。后來,本案楊律師律師的指導下,多次根據提前擬定的提綱與對方兩位業務人員通過微信、短信等聊天和錄音,又調取了多份證人證言證明當時現場交易的情況,還到銀行等部門調取了雙方的資金往來等諸多證據。
案件較終結果:較終法院依據上面這些來之不易的間接證據,確認了交易數量、單價、尾款等關鍵因素,認定了拖欠貨款36100萬元元的案件事實,并依據表見代理的相關規定判令農產公司承擔了付款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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